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16-03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
年6月3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53,452,72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3.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
40,085,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6名,代表股份13,366,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
13,367,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
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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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3,452,726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3,367,0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3,419,126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33,600 股;同
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3,333,4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反对票:0 股,弃权票:
33,6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华中数
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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