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调整修订,主
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融资规模及使用计划变更
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 50,000 5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 10,000
合计 60,000 60,000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万元)
南平元 力活 性炭有 限公
1 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 50,000
司
合 计 50,000
二、公司募投项目用地事项更新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已经
竞得募投项目用地,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据此,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对“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已
经竞得募投项目用地,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公
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此外,《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对“第三节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说明”中补充披露如下:
“(九)无法按预定进度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风险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已经
竞得募投项目用地,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公司
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但由于募投项目用地手续尚未全部办理完成,后续办理过程中,
可能存在由于政府规划变更、交地延期等因素导致募投项目用地无法
按时取得的情形,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一
定的不良影响。”
三、2015 年度分红事项更新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据此,《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对“第四
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
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1、2015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3,600,000.00 元。
2、2014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6,800,000.00 元。
3、2013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5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6,800,000.00 元。
4、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分红年度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15 年 13,600,000.00 30,878,217.55 44.04%
2014 年 6,800,000.00 8,108,394.79 83.86%
2013 年 6,800,000.00 5,416,018.87 125.55%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