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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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

刘光强先生、副总经理罗文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刘光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

下属子公司任职。同时因工作调整需要,罗文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光强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罗文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的

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江昌浩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张昌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相关人员简历附件:

1、江昌浩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 年 9 月生,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

毕业,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担任公司地板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家居事

业部财务总监。江昌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昌林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 年 9 月生,公司创始人之一。西南师

范大学本科毕业,西南财经大学 EMBA,高级工程师。90 年代曾在美国华盛顿

州立大学、博茨瓦纳等作访问学者和专家,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

席,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张昌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779,678 股,持股比

例为 0.4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昌林

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离任至今未满

三年且离任期间未买卖公司股份。本次聘任张昌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公司经

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营和管理水平。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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