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3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3 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31 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向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陕西金源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马维强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聘任江昌浩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聘任张昌林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一)至(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各项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4 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相关人员简历附件:
1、江昌浩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 年 9 月生,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
毕业,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担任公司地板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家居事
业部财务总监。江昌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昌林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 年 9 月生,公司创始人之一。西南师
范大学本科毕业,西南财经大学 EMBA,高级工程师。90 年代曾在美国华盛顿
州立大学、博茨瓦纳等作访问学者和专家,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
席,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张昌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779,678 股,持股比
例为 0.4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昌林
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离任至今未满
三年且离任期间未买卖公司股份。本次聘任张昌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公司经
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营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