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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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5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获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于2016年6月1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14,531,437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10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2016年5月,公司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5名激

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共计88.89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已完成,公司股

本由114,531,437股增至115,420,33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420,3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79976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2197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579976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2298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159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7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5,420,3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9,951,764股,最

终股本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在公司前次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分红后对应的

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数据保持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02 洪爱金

2 08*****670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1*****026 金兰

4 01*****017 郭希侠

5 01*****027 杨桂飞

6 01*****024 殷延东

7 01*****691 任忠惠

8 00*****644 张婷

9 01*****431 王力成

10 01*****021 蒋勤

11 01*****459 李宏伟

12 01*****473 陈朱尧

13 00*****297 许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29,951,764 股。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61,519,990 53.30 61,046,194 122,566,184 53.3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3,900,347 46.70 53,485,233 107,385,580 46.70

三、总股本 115,420,337 100.00 114,531,427 229,951,764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请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29,951,764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114 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5 幢

3、咨询联系人:许平 郑未荣

4、咨询电话:0571-86791278 传真:0571-8679128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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