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6-058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5,42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B 股非
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342000 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8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 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所在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盘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卖出价(港币:人民币=1:0.8354)折合港
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5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8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
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
税的情况,请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
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向税务局申请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 18 号经华大厦 19 楼
咨询联系人:钟秋生 程光阳
咨询电话:0757-83992076 传真:0757-83992026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