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3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终止股权合作的
协议书>的议案》
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资产”)与福州东泽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医疗”)、周少文等经协商一致,就关于终止股权合
作事宜签署了《关于终止股权合作的协议书》,上海蓝帆资产参股东泽医疗、控股上
海透析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透析”)及控股珠海保税区大生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生”)的全部投资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股权转让
价款及对珠海大生的财务资助款共计 56,634,421.45 元,分别在协议签署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因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和韩邦友先生分别在东泽医疗、上海透析
和珠海大生担任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0.1.3 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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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金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9%,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孙
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关于终止股权合作的协议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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