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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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涉及房地产业务的

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要求,新大陆就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房地产业务合法合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出具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

土地、炒地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自查结论

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

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新大陆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及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自查情况。新大陆如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签名:

胡钢 王晶 林学杰

林建 卢杨 徐强

监事签名:

林整榕 许成建 陈继胜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清涛 徐志凌 王栋

2016 年 6 月 1 日

2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控股股东: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实际控制人签名:

胡钢

2016 年 6 月 1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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