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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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2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此次认购的股份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

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次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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