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就公司关于为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405,000万元人民币和
5000万欧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5,642.88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5
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
8.1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
为405,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欧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5,642.88万元人民币。
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5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9%
(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8.1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
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相关
责任风险。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05,000万元人民币
和25,000万欧元,占2015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08%(按
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欧元汇率按董事会通知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以下同)
和73.2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
405,000万元人民币和25,000万欧元,占2015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50.0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73.2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2、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的经营成果,同时公
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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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都能
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提供
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本次为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提供担保是根据孙公司收购
Compo AcquiCo S.à.r.l.旗下Compo GmbH等24家从事家用园艺业务的公司在交割
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需要,为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提供上述担保符
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孙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事
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蓉、祝祖强、吕晓峰、杨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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