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关于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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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4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2月,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子公司”或“承包人”)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安

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PPP模式协议书》,双方就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达成合作

协议。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868亿元。《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PPP模式协议

书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2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项目进展情况

近期,子公司与上述项目的 SPV 公司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安

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2、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城市山体植被修复、水井坡山体公园、电视塔山山体公园、金钟山山体公

园、城市干道绿化提档升级、平田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羊昌坝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大黑村“四

在农家”美丽乡村、虹龙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乡村“四旁”行道树、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等单位工

程。

3、合同金额为:4.868 亿元。

4、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按照每月形象进度支付合格工程价款的 80%,本工程完工验收支付至完成工程

价款的 85%时暂停拨付,待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且经发包人和

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 95%,质保金 5%待各单位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

分别付清。

5、工程保修期:(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

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栽植苗木养护期均为 2 年。

6、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者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被违背,均构

成违约,在被允许的时期内应予以改正。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

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准予工期顺延,并赔偿发包人在此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利息计息。

(3)发包人违反约定,自行实施的工作转由他人实施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价的 1%支付违

约金。

(4)因发包人违约造成承包人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

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违约,违约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三、 风险提示

1、本项目合同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

回的风险;

2、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决算为准,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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