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永贵电器
股 票 代 码: 3003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住所 通讯地址
义务人
范永贵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新楼村****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范纪军 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范正军 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娄爱芹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新楼村****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卢素珍 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汪敏华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6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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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贵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贵电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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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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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永贵电器、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范永贵、范纪军、范正军、娄爱芹、卢素珍、汪敏华
永贵投资 指 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
翊腾电子 指 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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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性 长期居 境外居 在公司任职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别 住地 留权 况
范永贵 男 3326251950********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范纪军 男 3326251973********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长
范正军 男 3326251977******** 中国 中国 无 总经理、董事
娄爱芹 女 3326251951******** 中国 中国 无 -
卢素珍 女 3326251974******** 中国 中国 无 财务总监
汪敏华 女 3326251980******** 中国 中国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范永贵、范纪军、范正军、汪敏华、卢素珍、娄爱芹组成的范氏家族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因自身资金需求,增加股票流动性。
2、由于公司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37,194,000 股增至 357,6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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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永贵电器股权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范纪军、范正军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通过永贵投资以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8,131,788 股;卢素
珍、汪敏华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2016 年 6 月 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6,500,000 股,以上人员以间接减持或直接减持方式共
计减持 14,631,788 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9,077,126 股,持股比例由 66.34%减少为 62.00%,具体明细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范纪军(通过永贵 2016 年 4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26.8054 4,065,894 1.205%
投资间接减持) -2016 年 5 月 23 日
范正军(通过永贵 2016 年 4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26.8054 4,065,894 1.205%
投资间接减持) -2016 年 5 月 23 日
卢素珍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31 日 26.30 3,000,000 0.89%
汪敏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 日 27.02 3,500,000 1.04%
合计 - - - 14,631,788 4.34%
2、因重大资产重组增发新股被动稀释
2016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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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涂海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893 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涂海文和卢红萍
2 名自然人持有的翊腾电子 10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五名符合
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目前,公司已实施向涂海文、卢红萍非公开发行 20,471,050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翊腾电子的股权,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37,194,000 股增至 357,665,050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的永贵电器股权比例被动稀释。
综上,因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总股本由 337,194,000
股增至 357,665,0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209,077,126 股不变,但因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由 62.00%被动稀释到 5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60,403,200 17.91% 60,403,200 16.89%
范永贵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5,100,800 4.48% 15,100,800 4.22%
高管锁定股 45,302,400 13.43% 45,302,400 12.67%
持有股份 43,610,163 12.93% 43,610,163 12.1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550,400 2.24% 7,550,400 2.11%
范正军
高管锁定股 22,651,200 6.72% 22,651,200 6.33%
通过永贵投资间接持股 13,408,563 3.97% 13,408,563 3.75%
持有股份 43,610,163 12.93% 43,610,163 12.1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550,400 2.24% 7,550,400 2.11%
范纪军
高管锁定股 22,651,200 6.72% 22,651,200 6.33%
通过永贵投资间接持股 13,408,563 3.97% 13,408,563 3.75%
持有股份 19,151,200 5.68% 19,151,200 5.36%
汪敏华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162,800 0.64% 2,162,800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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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锁定股 16,988,400 5.04% 16,988,400 4.75%
持有股份 19,651,200 5.83% 19,651,200 5.50%
卢素珍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662,800 0.79% 2,662,800 0.75%
高管锁定股 16,988,400 5.04% 16,988,400 4.75%
持有股份 22,651,200 6.72% 22,651,200 6.33%
娄爱芹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662,800 1.68% 5,662,800 1.58%
高管锁定股 16,988,400 5.04% 16,988,400 4.75%
209,077,1 209,077,1
合计 62.00% 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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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永贵电器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
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第四节披
露的交易外,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9,077,126股,占公司总
股本58.4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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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西工业区)
联系人:贾飞龙、许小静
联系电话:0576-8393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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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永贵 范纪军 范正军
娄爱芹 卢素珍 汪敏华
2016 年 6 月 2 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号(西工业区)
股票简称 永贵电器 股票代码 300351
信息披露义务 范永贵、范纪军、范正军、 信息披露义
无
人名称 娄爱芹、卢素珍、汪敏华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可多选) 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重大资产重组增发新股被动稀释)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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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23,708,914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66.34%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14,631,788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7.88%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增持,亦有可能减持。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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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永贵 范纪军 范正军
娄爱芹 卢素珍 汪敏华
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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