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5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持有 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博乐市中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博
水泥”)拟用部分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
过 1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由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为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 107,23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69%。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同意中博水泥本次融资并同意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
在计划融资额度内提供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
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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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计划自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号[2016-51])。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博水泥拟用部分新
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金额为不超过 1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租赁期内,中博水泥以回租
的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生产机器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华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
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16
-5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12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号[2016-53])。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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