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发表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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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顺鑫农业”、“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坏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财

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内容。

独立董事:亢韦、陈少明、张雷

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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