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编号:临 2016-034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
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
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
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公告的《河
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元龙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公告的《河
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解锁条件已全部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
申请进行第三期解锁,共计 5,967,000 股。
公司董事熊维政、程剑军、张军兵、吴希振、熊伟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均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 4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公告的《河
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