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李军就本次发行的相关
事项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