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山中盛城发贰拾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中盛城发”)
及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辰旭”)将于近日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普陀支行”)签署《人
民币委托贷款合同》,昆山中盛城发以其拥有的合法资金委托中国银行普陀支
行向合肥辰旭发放贷款人民币壹拾肆亿元(人民币 140,000 万元),该笔资金
使用期限为 2 年。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近日与中国银行
普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提供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因本公司所持有合肥辰旭 50%的股权,依据《保证合
同》的约定,担保债权金额按全部债权 50%的比例计算,为人民币 7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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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担保期间为自合肥辰旭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
共 9 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
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6-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 35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郭东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肥辰旭未经审计总资产 112,650.68
万元,总负债 112,650.68 万元,净资产-0.007 万元,净利润
-0.007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普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本公司按照所持有的合肥辰旭 50%的股权比例提供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间:自合肥辰旭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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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
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
计为 307,7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1%。其中,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 307,7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1%。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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