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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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1 股票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临 2016-047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对位于西安、上海的闲置房产按不低于评估值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闲置房地产处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已履行了相关审

批报备手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光

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销售公司”)在西安、上海现存少量房产,鉴

于目前国内房地产状况和减少对上述房产的管理和维护费用支出,经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对位于西安、上海的闲置房产按不低于评估值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截至2016年5月18日,上述闲置房产部分签约成交,尚有部分房产未完成出

售。未出售的房产为上海中山北路864号金甸大楼1401室、1102室及105车库、西

安市碑林区端履门46号云龙大厦1幢3单元30702室房产。

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6-045)。

二、交易进展

(一)拟出售房产的交易情况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签约通知书》,上海市中山

北路 864 号金甸大楼 1401 房产项目、上海市中山北路 864 号金甸大楼 1102 房产

及 105 车库项目在我所进行挂牌转让,截止 2016 年 5 月 24 日分别仅产生 1 家符

1

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书。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产权交易

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贵方可与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协议转让成

交。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就上述两个挂牌房产项目签署《实物

资产交易合同》。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上海销售公司

乙方:经公开挂牌确认的 2 位自然人(商骏、章贵兰)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共计

690.2161万元。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在乙方交纳

了全部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

接,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

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尚有部分房产没有完成出售

截至本公告日,拟出售的闲置房产尚余一套房产(西安市碑林区端履门46

号云龙大厦1幢3单元30702室)未售出。公司将根据成交情况,及时披露上述房

产的处置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发挥资金

使用效率。

四、备查文件

1、《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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