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泰诺: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1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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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6-075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及

标的金额,交易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6年5

月31日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签订了《战略

合作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签订协议基本情况

为落实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与北京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北京市李士祥

常务副市长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吴焰董事长座谈会提出的“统筹运用市级重大科

技成果转化和专业项目资金使用,撬动吸引社会资本,力争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建设运营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和产业体系培育工

作”的指示,公司与人保资本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在

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规定和双发各自已签订的有关协议或安排且经济

可行的前提下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各方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

随着合作的开展,各方应在此框架下签署更加详尽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主体、

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事项。

若未来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将由相关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公

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7层F2-1(A)601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人保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7年8月

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是中国人保集团的非保险金

融资产经营管理平台。

三、 协议主要内容

(一) 主要合作领域和项目

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

标,拟在未来五年时间内(2016年至2020年),双方开展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的

项目合作,特签署本协议。甲方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和保险资金优势,支持、

服务乙方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融资合作;乙方积极支持与甲方合作开展保险业务和

投资项目,并积极保障乙方保险资金的安全。

1. 投融资合作

1) 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要求,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和技术经

验,选用发起设立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乙方

投融资项目,例如积极推动共同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并购基金、利用乙方具有稳定

现金类的基础资产开展资产支持计划项目合作等。

2) 乙方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向甲方推荐和提供符合保险资金投资

要求的重点项目、投资标的等,协助甲方进行金融创新和保险资金运用创新,并

获得监管机构支持。

2. 保险合作

乙方支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所属子

公司与乙方开展各类保险业务。乙方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保险,

乙方要优先考虑中国人保。

(二) 合作落实推进机制

双方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指导,就具体合作项目进行商谈,并另行签订专

项合作协议,项目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实际签订的专项合作协议和监管机

构批复及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三) 其他有关事项

1.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获悉的任何技术、财务信息、发展规划、计划及其

他商业秘密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目

的。

2. 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就本协议或与本

协议相关的事项,包括正在就可能的交易进行评估、讨论或谈判的事实,作出公

开宣布、声明、发布新闻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该方遵循其股票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法律法规、政府的规定或命令的要求披露的信息除外。

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到期、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失效。

4.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 本次合作的目的及影响

1. 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利用合作

伙伴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整合产业优质资源以实现资本和经营的有

机高效整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

2. 本框架合作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七、 备查文件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

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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