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
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以上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聘任李平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聘任邓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3、同意聘任顾福祥先生、钟斌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同意聘任钟斌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
5、上述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包季鸣、傅立群、邬崇国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