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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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0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9,628,89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4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4,333,300.37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转至以后使用;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9,628,8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0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

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

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

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大楼13层

咨询联系人:吴小兰、杨以楠

咨询电话:0591-83283128

传真电话:0591-8329635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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