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 201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部分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意

我们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因客观原因,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重组预案。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因客观原因导致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不能按照原定时间披露相关信息,本次拟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的事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框架协议的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公司为保障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拟

与交易各方签署框架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经审查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与交易

各方签署框架协议,符合相关程序,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框架协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明 刘庆林 王凤荣 黄建岭

2016年6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能泰山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