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6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于2016年5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3.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0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7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股
24,232,800 43.27% 36,349,200 36,349,200 60,582,000 43.27%
份
3、其他内资持股 24,232,800 43.27% 36,349,200 36,349,200 60,582,000 43.27%
其中:境内法人持
14,700,000 26.25% 22,050,000 22,050,000 36,750,000 26.25%
股
境内自然
9,532,800 17.02% 14,299,200 14,299,200 23,832,000 17.02%
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31,767,200 56.73% 47,650,800 47,650,800 79,418,000 56.73%
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1,767,200 56.73% 47,650,800 47,650,800 79,418,000 56.73%
三、股份总数 56,000,000 100.00% 84,000,000 84,000,000 140,000,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4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335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咨询联系人:倪赤杭
咨询电话:0575-85565978
传真电话:0575-8556594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