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通
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北京一龙恒业石
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一龙恒业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
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刘万赋 袁吉诚 曾一龙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