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6-036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交易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
15:00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 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4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
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
年6月14日17: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在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
号楼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5)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传世、范晓倩
电话:010-65800931、65800000
传真:010-65800000-8166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12
2、投票简称:邦讯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邦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关于修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1 1.00
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再参加其他网络投票
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
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查询投票结果: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
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
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请在上表议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划“√”进行选择,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