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
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龙泉”)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租赁、保理等),
融资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常州龙泉提供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二路 98 号
3、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
水管的制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常州龙泉总资产 31,012.41 万元,净资产 24,066.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22.40%;201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0,812.18 万元,利润总额
805.83 万元,净利润 592.9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常州龙泉总资产 30,372.70 万元,净资产 24,048.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20.82%;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116.98 万元,利润总额-45.86
万元,净利润-45.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
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
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
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