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0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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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11

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中

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和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6号、2015-117号、

2015-124号)。公司随后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

MTN24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

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

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会员自律管理,履行会员相关义务,享受会员相关权利。

五、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六、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

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

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

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

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做好中期票据发行的

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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