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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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7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第一大股东西藏吉奥高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吉奥高”)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同时公司相应筹

划后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焦作万方”,股票代码“000612”

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5 日、2016 年 3 月 12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

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由于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

行持续沟通,因此,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即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收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方--北京忠旺汇智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函》,

函称:“贵公司于 5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法院撤回拍卖的公告》,据悉贵公司第一

大股东将发生变更,且第二大股东不同意实施本公司提议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

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因素,且贵公司至今尚未聘请中介机构就本公司提议的重大资

产重组开展工作。另外,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5 月 27 日下发了新的关于上市公

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的规定,本公司认为贵公司的前述情形将导致难以在

规定停牌时间内完成本次重组的必要工作,对贵我双方,特别是对贵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均极为不利,故决定即刻终止实施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是:①潜在交易对手方-北京忠旺汇智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西藏吉奥高所持公司17.56%的股份,成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②本公司向潜在交易对手方--北京忠旺汇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控

制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盈利能力较强且满足有关监管要求的境外铝加工行业优质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登记和申报,并提交了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自查报告,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进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与潜在交易对手方--北京忠旺汇

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潜

在交易对手方--北京忠旺汇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尽职调查等

工作,并就本次重组拟采用的交易方案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对重组工作进程形成

了一致意见,重组工作有序推进。2016 年 4 月 22 日之前,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程

序并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资质文件,拟于 4 月 22 日参与西藏吉奥高

所持焦作万方 17.56%的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强制拍卖,但因被执行人西

藏吉奥高对法院拍卖涉案股权提出书面异议,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暂

停拍卖。

在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已就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重组各方、中介

机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时间安排和进程达成了一致意见,重组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收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方--北京忠旺汇智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函》,

函称:“贵公司于 5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法院撤回拍卖的公告》,据悉贵公司第一

大股东将发生变更,且第二大股东不同意实施本公司提议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

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因素,且贵公司至今尚未聘请中介机构就本公司提议的重大资

产重组开展工作。另外,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5 月 27 日下发了新的关于上市公

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的规定,本公司认为贵公司的前述情形将导致难以在

规定停牌时间内完成本次重组的必要工作,对贵我双方,特别是对贵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均极为不利,故决定即刻终止实施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2016年6月6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

开情况公告后(2016年6月7日)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

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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