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2015年度股东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8: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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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暨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15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A股类别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H股类

别大会”)(本次年度大会、本次A股类别大会、本次H股类别大会合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议案审议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的合法性进

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3次会议决议召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经于2016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并于2016年4月15日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会议通知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参加人

员、会议审议事项和议案、股权登记日、会议现场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程序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下午14:00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如期举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宏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31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1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5:00 至2016年5月3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法人股股东的持股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会议人员签名、身份证等文件的审查,以及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会议人员签名、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等文件和资料的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及交易系统

对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的身份认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情况如下:

a. 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485,680,931 股,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9.8834%。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7 人,代表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1,483,310,176 股 , 占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49.8038%;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4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2,370,755 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796%。

b. 出席本次 A 股类别大会的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53 名,代表股份数 435,237,298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34.4952%。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432,866,543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34.3073%;参加网络投票

人数为 4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2,370,755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0.1879%。

c. 出席本次 H 股类别大会的情况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6 名,代表股份数 352,371,424 股,占公司

H 股股份总数的 20.5276%。

2.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

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年度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575,8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1%;

弃权618,6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443,2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7.0818%;

弃 权 327,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0.6836%。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275,3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6047%;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3.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3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5429%;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4.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5329%;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5.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275,3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6047%;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4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275,3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6047%;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7. 《关于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275,3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6047%;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

的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5

41.5329%;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9.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5329%;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10.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占出 席 本次年 度 大会 的 中 小投资 者 所持股 份 的

41.5329%;

弃 权 495,4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16.1607%。

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1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4) 发行股票数量

7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5)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

18.0984%。

(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27,05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845,8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8.0984%。

1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6047%;

反 对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6047%;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

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6,4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3%;

反对1,407,9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4,6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2346%;

反 对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6047%;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1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405,77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弃权786,5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以下除第16、17项外,为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外的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议案:

15. 《关于修改<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273,181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16. 逐项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选举王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1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51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8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1,717,162 99.1693 8,220,879 505,592

(2) 选举王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51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8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1,708,162 99.1684 8,311,779 423,692

(3) 选举麦伯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52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9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8,241,065 99.7903 1,778,876 423,692

(4) 选举王志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12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51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8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1,708,162 99.1684 8,311,779 423,692

(5) 选举刘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51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8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1,708,162 99.1684 8,311,779 423,692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选举潘正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49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6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50,019,732 99.9596 209 423,692

(2) 选举潘承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13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49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6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50,019,732 99.9596 209 423,692

(3) 选举王桂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49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6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50,019,732 99.9596 209 423,692

17. 逐项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 选举林鋈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48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5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7,853,659 99.7534 2,166,282 423,692

(2) 选举张铭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A股股东累积投票表决结果:

总票数(累积) 得票数

与会 A 股股东 2,176,186,490 432,876,448

14

其中:A 股中小

15,327,275 11,905

投资者

H股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 H 股股东 1,050,443,633 1,049,361,332 99.8970 658,609 423,692

18. 《关于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83,488,658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

反 对 1,273,1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85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96,883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2.3064%;

反对1,273,17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1607%。

19. 《关于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273,181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0. 《二〇一五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15

反对1,273,181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1. 《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88,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24%;

反对1,273,181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83,476,7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516%;

反对1,285,081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5%;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84,9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182%;

反 对 1,285,0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211%;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3.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六年度银行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322,173,99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8.9945%;

16

反对162,587,84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43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84,9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182%;

反 对 1,285,0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211%;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4.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317,543,99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8.6828%;

反对167,217,84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53%;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5.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

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74,737,46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2634%;

反对10,024,37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47%;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84,9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182%;

反 对 1,285,0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211%;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6. 《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对外担保业务

的议案》

表决结果:

17

同 意 1,317,543,99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8.6828%;

反对167,217,84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53%;

弃权919,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607%。

27. 《关于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

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74,749,36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2642%;

反对10,012,47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9%;

弃权917,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96,8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2.3064%;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5329%;

弃权493,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0955%。

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外的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28. 《关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包括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477,603,6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563%;

反对7,158,1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8%;

弃权917,0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84,9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182%;

反 对 1,285,0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9211%;

18

弃权493,4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0955%。

2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336,608,7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9.9661%;

反对148,141,229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

弃权928,992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282,7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8464%;

反 对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年 度 大 会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股 份 的

41.6074%;

弃权505,300股,占出席本次年度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4837%。

其他事项:

30. 《二〇一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2次会议及2016

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及2016年4月9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A股类别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19

的18.0984%。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4) 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2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5)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21

的18.0984%。

(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22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433,407,127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795%;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0%;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35,284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0.2969%;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41.6047%;

弃权554,799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的18.0984%。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3,466,526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31%;

反 对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A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2930%;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94,683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2.2346%;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1607%。

23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3,466,526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31%;

反 对 1,275,3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A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2930%;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94,683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2.2346%;

反对1,275,3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6047%;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1607%。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3,468,726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37%;

反 对 1,273,1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A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2925%;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96,883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2.3064%;

反对1,273,172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1.5329%;

弃权495,400股,占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1607%。

注: 以上议案需出席本次A股类别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H股类别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4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4) 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5)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25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26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81%;

反对207,809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0%;

弃权292,100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1%;

反 对 207,80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590%;

弃 权 292,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829%。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1%;

反 对 207,80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590%;

弃 权 292,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829%。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1,871,515股,占出席本次H股类别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81%;

反 对 207,80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590%;

弃 权 292,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H 股 类 别 大 会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829%。

注: 上述议案需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

27

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5.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

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修改原有议案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

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

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

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进

行清点,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并根据网络投票、征

集投票结果,宣布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有效通过。该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

告。

28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29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程丽 经办律师:刘硕

经办律师:李楠

年 月 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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