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01 0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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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3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下午

四点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

珠宝产业并购基金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促进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珠宝行业综合服务商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把

握行业品牌集中度逐步提高,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消费理念、消费方式

升级的趋势,紧抓国家推动相关产业投资并购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珠宝产业链

整合,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良性运行和可

持续发展,公司经与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久银”)

友好协商,拟签署设立珠宝产业并购基金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事项具体情况

详见 2016 年 6 月 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珠宝产业并购基金的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的公告》(临 2016-4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发行期

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

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和市场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发行时机、是否

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

宜。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2016 年公开发行债券在获核准发行后,以

一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发行

期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

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和市场的具

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发行时机、

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

切事宜。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2016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在获核准发行

后,以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其中首期发行债券的额度不低于债券获准发行总额

的 5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 2016 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建设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

用于存放 2016 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在建设银行深圳水贝珠宝支行、民生银行深圳黄金珠宝

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盘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存

放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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