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6-3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收到幻景娱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景娱
乐”、 标的公司”)的母公司 Mirage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简称“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 Amber W Chan、高永昌、Brad
Bilington(以下简称“丙方”)付来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14,035,185 元。
至此,乙方、丙方已经履行完幻景娱乐 2014 和 2015 年度业绩补偿承
诺。
一、幻景娱乐业绩承诺情况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丙方签订了《关于对
幻景娱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增资之协议》(以下简称“《增
资协议》”),《增资协议》对幻景娱乐 2014 年-2016 年业绩承诺情
况及补偿方式进行了约定。(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
2014-68 号《关于对幻景娱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
资的公告》)
乙方、丙方向公司承诺:
1、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标的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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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以下简称“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3000
万元和 3600 万元人民币(2014 年和 2015 年的净利润在 2015 年
会计年度后合并计算)。若标的公司 2014 及 2015 年经审计扣非后
的净利润之和(以下简称“未来 两年经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低于
5500 万元人民币,则乙方、丙方应以现金向公司补偿按照下述公式
计算的补偿金额:
公司所获得的现金补偿 = 公司原始投资金额×(1-未来两年经
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5500 万元)
2、若标的公司 2016 年经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低于 3600 万元
人民币, 则乙方、丙方应以现金向公司补偿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补
偿金额:
公司所获得的现金补偿=(公司原始投资金额-上一年度现金补偿
额)×(1-本年度经审计扣非后的净利润/3600 万元)。
3、乙方、丙方同意上述估值调整在次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如
果乙方、 丙方没有资金进行补偿,乙方同意用标的公司的股权对公
司进行补偿,标的公司的估值按当年扣非后净利润 8.57 倍 PE 进行
折算。
二、幻景娱乐 2014 年和 2015 年度利润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幻景娱乐科技
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842
号),幻景娱乐 2014 年和 2015 年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1,673.73
元 和 24,247,150.58 元 , 二 者 之 和 为 29,268,827.31 元 , 差 额 为
25,731,172.69 元,未能达到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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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关于公司存在业绩承诺的项目(资产)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乙方、丙方共需向公司补偿
14,035,185 元,计算公式如下:
30,000,000.00×(1-29,268,827.31/55,000,000.00)= 14,035,185.00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收到乙方、丙方付来关于幻景娱乐业绩
承诺补偿款 14,035,185 元。至此,乙方、丙方已经履行完幻景娱乐
2014 和 2015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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