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8: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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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业务

收入,更好的回报于全体股东,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金瑞信”)拟作为普通合伙人主导发起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目标规模 13.03 亿元,

由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华金瑞信认缴 200 万元,由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珠

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投资”)认缴 100 万元,由有限合伙

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丰盈”)认缴出资

13 亿元,投资方向为优质不动产项目。

2、2016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出资

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

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

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6423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24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1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认缴情况: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

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0.05%,珠海横琴新区铧创汇金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0 亿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99.95%。

该合伙企业为私募基金,正在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91440400MA4UMTFA8U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3 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859

法定代表人:叶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金瑞信 100%股

权。

(2)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440003000065611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13 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镇粗沙环 42 号 4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

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资本管理。

2

股东信息:珠海普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瑞晟投资 100%股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华金瑞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

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华金瑞信的委派代表;本公司与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合作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基金名称: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13.03 亿人民币元(实际规模以到位资金为准)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除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

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投资方向为优质不动产项目。

(二)合伙人构成

1、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为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出资金额、方式及缴付期限

3

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认缴出资 200 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0.15%;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瑞晟投资认缴出资 100 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

额的 0.08%;有限合伙人汇通基金认缴出资 13 亿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99.77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认缴出资。

普通合伙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实缴出资;有限合伙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实缴出资,并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实缴出资,各期具体的出资金额及

出资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合伙人应按该书面通知及时足额缴

付出资。

(四)合伙期限

9 年,合伙企业期满三年后,经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提前结束。

(五)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六)管理机制

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基金、投资项目及其退出、及

其它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决策的权力;有限合伙人不控制,也不参与基

金的管理。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华金瑞信推荐 2 名代表,非执行事

务普通合伙人瑞晟投资推荐 1 名代表,共计 3 名代表组成。职责包括就普通合伙人出

具的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和表决,负责基金对项目投资的最终决

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做出投资决策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有表决权的全体成员同意方为有效。本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管理费

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以及瑞晟投资收取管理费,分别以全体合伙人实缴金额

0.5%/年以及 0.1%/年收取;本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按基础收益向有限合伙人分配后,剩

余部分作为绩效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按 85%、瑞晟投资按 15%比例分配。

(八)收益分配

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其基础收益率(不含基金管理费);基金净收益超过基础收益以上的部分,由基金管

理人以绩效管理费的形式提取,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 85%,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

4

人按 15%进行分配。

(九)退出方式

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不同,基金退出方式大体按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分类:

1、债权投资退出方式包括

(1)到期还款。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债务人到期结清融资业务,基金正常退出;

(2)提前退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债务人提前结清债务,或基金将债权对外

转让,提前退出。

2、股权投资退出方式包括

(1)项目清算,项目公司清算后实现收益分配;

(2)股权转让,基金可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实现基金退出;

(3)关联方回购,目标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合伙企

业持有的股权。

(十)违约责任

如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应当向其他守约合伙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合伙人应赔偿守约合伙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

仲裁费等)。但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因于合伙人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本合伙协议约定

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生效条件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

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签署补充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主要优质不动产项目,投资标的风险可控、还款来源有保障,

安全边际高。重点投向一二线城市和具备发展潜力城市的优质不动产项目,能够进一

步发挥品牌优势,拓宽不动产项目及商业运营项目投资渠道,构筑核心竞争力。本基

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华金瑞信担任,公司每年收

取管理费,同时可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

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5

1.行业风险

不动产开发运营相关的行业风险主要体现为投资和运营期限错配,以及结构性失

调引致的不确定性。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

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可能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项目风险

(1)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在项目选择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存在项目调查不够透彻,难以把握项目实质风险的风险。

(2)管理风险

作为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

益水平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不动产投资存在流动性差、变现难、市场行情波动大等风险,可能存在到期无法

顺利退出的风险。

(二)控制措施

本基金设置了一套严密的项目筛选、调研、投决和投后管理流程、制度,并重点

投资于区位优越、物业价值高、变现能力强、交易对手资信强、还款来源充裕、抵押

/质押等担保措施充分的优质不动产项目。本公司也将持续督促基金做好风控管理,

对项目投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七、附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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