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拓展投资领域,促
进全面发展,引入并整合资源,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出资 3000 万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麓麟”)。
2、2016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投资
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
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良”)为上海麓麟的普通合伙人
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1QM4E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0 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 199 号 7 幢 923 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法定代表人:徐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东信息:徐丹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
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
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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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材、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的
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安良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上海麓麟的投资
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16T5M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9 日
总认缴出资额:51600 万元(最终以实际认缴出资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750 号 1 幢 16199 室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创业投资
普通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300 万元
有限合伙人:天津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仁重股权投资
(上海)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中俊骏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陈浩出
资 14000 万元,王树美出资 8000 万元。
新增有限合伙人:力合股份拟出资 3000 万元,湖南乾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
资 3300 万元。
本公司与上海麓麟其他出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他出资方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
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金额、方式及缴付期限
1、原有出资人构成
(1)普通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300 万元
(2)有限合伙人:天津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仁重股权
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中俊骏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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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出资 14000 万元,王树美出资 8000 万元。
2、新增出资人
有限合伙人:力合股份拟出资 3000 万元,湖南乾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 3300
万元。
3、缴付期限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合伙期限
本基金合伙期限为 5 年。
(三)退出方式
通过投资项目 IPO 上市、基金份额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四)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五)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文化传媒方向的股权项目。
(六)管理机制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
伙企业的管理经营。本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管理费
按照其投资认缴总额的 1%计算每年的管理费。
(八)收益分配
项目处置收入用于支付权益合伙人投资金额后的剩余部分,10%向普通合伙人分
配,90%按照有限合伙人在项目中的投资额占比分配。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应
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和合伙企业以及管理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合伙人违反本
协议约定,作出虚假或不准确的陈述和保证,或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所陈述和保证事
项已发生变化但合伙人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地将该等变化告知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
人,进而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遭受损失或索赔、支付费用或承
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认定该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
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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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
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指定的合格投资人等。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或它们的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文化传媒方向的股权项目,为公司积极参与文化产业的
发展热潮,通过明星项目提高收益的有益探索,公司可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
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
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受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
能会导致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股权投资存在着战略决策风险、投资目标选择失误的风险。
3、投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难以实现对标的有效监督、与标的资产信息不对称等
操作风险。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正常、规范运作,对投资标的及
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通过各方协作,整合各项资源,切实
降低投资风险。本公司也将持续督促基金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控制风险。
七、附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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