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4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2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
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
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研究分析与答复落实,并对超过有效期的相关财务资料予以补充更新。因以
上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数据准确性和及时
性,经与独立财务顾问审慎商议,公司已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
请,申请延期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之前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做出回复。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在回复文件完备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
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
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