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快乐购 公告编号:2016-039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购”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6-030),之后于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6),增加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30 日 15:00 至 5 月 31 日 15:00,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30 日 15:00 至 5 月 31 日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运达喜来登酒店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5 日
5、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
股份数 256,244,3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01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 人、代表股份数
242,449,5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461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794,7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了会议,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53,3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议案五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六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七 《关于2016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高新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0,922,897股。表决结果为:同意60,869,5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125%%;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620%;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54%。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56,244,329股。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191,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92%;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8%;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0%。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96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99.8098%;反对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0.1349%;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宜松、刘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经由董事会成员签字确认的《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