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古汉: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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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6-032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

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脱离市价的

情况,体现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公正,更好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增加第12点,具体内容如下:

“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2015年10月9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为17.76元/股。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后6个月内的有效期内,若上述价格

高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70%,则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反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

股票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不向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公司不启动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 3 名关联董事王书贵、陈风华、

袁瑞芝已回避,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弘湘国

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人保远

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就股份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等事宜进

一步协商达成一致,并补充约定以供双方信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

1、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订立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王书贵已回避,由其他 5 名

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订立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陈风华、袁瑞芝已回避,由

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人保远望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订立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并作为本次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予以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和《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 3 名关联董事王书贵、陈风华、

袁瑞芝已回避,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中,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时,公司监事长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认购主体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 3 名关联董事王书贵、陈风华、

袁瑞芝已回避,由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议

案》;

201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

了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了新一届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由于总裁没有合适人选暂未聘任,出现

总裁职务空缺。

自总裁职务空缺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的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分别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的相关工作,并共同组成了经营班子,代为履行《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总裁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并通过经营班子会

议集体讨论公司较为重大的日常经营事项并作出决策。

鉴于目前公司总裁职位空缺且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总裁的选聘工

作,公司董事会现拟授权由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

术总监、销售总监组成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聘任总裁之前继续通过上

述方式代为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总裁职责,该项授

权的效力溯及至总裁职务出现空缺之日起。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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