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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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0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16 年 4 月 27 日,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2、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日至方案实施日,公司的总股本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1,304,8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0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4.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81,304,8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30,087,68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16 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62 安康

2 08*****444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08*****010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4 08*****408 新乡市世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七、本次权益分派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变动表

本次实施前数量(股) 实施前比例 本次实施后(股) 实施后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80,033,093 13.77% 128,052,949 13.77%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87,000 0.36% 3,339,200 0.36%

04 高管锁定股 77,946,093 13.41% 124,713,749 13.41%

二、无限售流通股 501,271,707 86.23% 802,034,731 86.23%

三、总股本 581,304,800 100.00 930,087,680 100%

(注:股本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登记上市的股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30,087,68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6334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咨询联系人:吕成玉

咨询电话:0373-3559989 传真电话:0373-3559991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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