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说明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2月29日,吉林高速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挂牌出售、拍卖的议案》,拟对太阳
现代居9套房产和4个地下车位及南波大厦4套房产、鸿城国际2套公寓和2个车库、
鸿基名筑15-18层毛坯房、深圳雕塑家园4套公寓进行处置。
(1)2015年11月,吉林高速通过吉林省东翰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
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鸿基小区79号楼104室及108车库的房产
以2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振龙先生。本次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编号 竣工时间 购置时间 面积(平方米) 用途
鸿基小区79-104 房屋:233.6㎡
2002-12-28 2005-12-31 住宅
及108车库 车库:50.78㎡
(2)2016年5月,公司通过广东国浩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公司位于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雕塑家园3-28的公寓以22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靓。本次
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编号 竣工时间 购置时间 面积(平方米) 用途
雕塑家园3-28 2002-07-17 2010-09-02 72.13㎡ 住宅
吉林高速进行上述资产交易主要是为了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与本次交易无关。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