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已获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2.0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81,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4,8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16年5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1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913,726 67.30% 109,827,451 67.30% 164,741,177 67.30%
首发前限售股 52,078,432 63.82% 95,764,707 63.82% 139,450,982 63.82%
高管锁定股份 1,235,294 1.52% 2,470,587 1.52% 3,705,881 1.52%
股权激励锁定限售股 1,600,000 1.96% 3,200,000 1.96% 4,800,000 1.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86,275 32.70% 53,372,549 32.70% 80,058,824 32.70%
三、股份总数 81,600,000 100.00% 163,200,000 100.00% 244,8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44,8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公司
每股净收益为0.3773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
咨询联系人:周娟萍
咨询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号码:0571-58838859
九、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