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3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1,2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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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04 许敏田
2 08*****236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01*****906 许鸿峰
4 01*****037 王昌东
5 01*****322 叶兴鸿
6 01*****299 王建忠
7 01*****256 施召阳
8 01*****651 陈华青
9 01*****633 杨富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5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 492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颜文燕
咨询电话: 0576-81670968
传 真: 0576-8633876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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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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