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0,236,762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8 日;
2、除权除息日:2016 年 4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03 孙成文
2 00*****565 李卫东
3 01*****429 张召辉
4 01*****876 高慷
5 01*****646 李晓焕
6 01*****221 李惠波
7 01*****104 张明哲
8 00*****185 杨志炯
9 01*****421 李建民
10 01*****732 孟丽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25,950,881 54.71 72,662,466 72,662,466 98,613,347 54.71
(非流通股)
01 首发后个人
6,330,727 13.35 17,726,035 17,726,035 24,056,762 13.35
类限售股
05 首发前个人
19,620,154 41.37 54,936,431 54,936,431 74,556,585 41.37
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流通
21,479,846 45.29 60,143,569 60,143,569 81,623,415 45.29
股
三、总股本 47,430,727 100.00 132,806,035 132,806,035 180,236,76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0,236,76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2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 65 号融科创意中心 A 座 11 层
咨询联系人:杨志炯、宁玉卓
咨询电话:010-82001150
传真电话:010-88878800-5678
九、备查文件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