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召
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9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 年半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269,29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9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9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9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0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1*****643 孙耀忠
3 01*****644 梁中华
4 01*****446 孙定文
5 01*****195 唐国忠
6 01*****518 王瑞金
7 01*****490 焦雷
8 01*****632 冯长虹
9 01*****700 万国敏
10 01*****263 赵书峰
11 01*****698 席国钦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侯果
咨询电话:0377-69723888
传真电话:0377-69722888
七、备查文件
1、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