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15-04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73,436,88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7 股派现金 0.8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73,436,888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总股本 173,436,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7 股派现金 0.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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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73,436,8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3、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3,436,888 股,权益分派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33,592,220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28 日
2、除权除息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3、本次送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2015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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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送转的股份将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直接计入股东
证券账户。在送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转股份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6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转增股 数量 比例
一、 173,436,888 100% 121,405,822 138,749,510 433,592,220 100%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二、 173,436,888 100% 121,405,822 138,749,510 433,592,220 100%
股份
总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后,按新股本 433,592,22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人民币 0.35 元。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 2 号附 5 号隆鑫国际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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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十七楼;
邮编:400051;
咨询联系人:袁奕;
咨询电话:023-61525006;
传真电话:023-6152500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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