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1,233,93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2.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1,233,93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1,542,415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8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8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 年 8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5年8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
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8月24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6 刘年新
2 08*****533 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290,980,914 36.32% 72,745,229 72,745,229 363,726,143 36.32%
份
1、国有法人持股
2、其他内资持股 106,172,334 13.25% 26,543,084 26,543,084 132,715,418 13.25%
其中:境内法人持
86,700,000 10.82% 21,675,000 21,675,000 108,375,000 10.82%
股
境内自然人
19,472,334 2.43% 4,868,084 4,868,084 24,340,418 2.43%
持股
3、高管股份 184,808,580 23.07% 46,202,145 46,202,145 231,010,725 23.07%
二、无限售条件股
510,253,018 63.68% 127,563,255 127,563,255 637,816,273 63.68%
份
1、人民币普通股 510,253,018 63.68% 127,563,255 127,563,255 637,816,273 63.68%
三、股份总数 801,233,932 100.00% 200,308,483 200,308,483 1,001,542,415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股 1,001,542,415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29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
咨询联系人: 李庆平、简金英
咨询电话:0755-29999999-233
传真电话:0755-822640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