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O是 √否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3,758,49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9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西藏发展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岚岚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座511室
咨询电话(TEL): (0891)6389377 (028) 65317138
传 真 (FAX): (0891)6389377 (028) 65317117
六、 备查文件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