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3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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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5-48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1,575,4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5-48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首

发后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 50 号 邮编:201402

联 系 人:郭加广

咨询电话:021-57403737 传真:021-57401222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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