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微电: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1 18:2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38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734,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2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2 08*****968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3 08*****909 北京龙天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弘高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慧龙

咨询电话:010-57963201

传真电话:010-57963333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弘高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