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5 月 19 日,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
会批准未超过两个月,且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
将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到下一年度。
2、含税及扣税情况说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95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备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备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7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结算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8 陈国鹰
2 00*****090 林惠榕
3 00*****697 林金全
4 01*****541 隋榕华
5 00*****374 陈学华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号码:0591-87307308
联系人:李谨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