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1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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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5 月 19 日,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

会批准未超过两个月,且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

将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到下一年度。

2、含税及扣税情况说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95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备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备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7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结算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8 陈国鹰

2 00*****090 林惠榕

3 00*****697 林金全

4 01*****541 隋榕华

5 00*****374 陈学华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号码:0591-87307308

联系人:李谨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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