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09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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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第 1 页 共 2 页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以及下表人员: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64 沃艺琴

五、咨询机构: 瑞和股份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 9 楼

咨询联系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咨询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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