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披
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1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5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2 08*****472 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3 08*****827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4 08*****858 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592 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实业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角龙
咨询电话:0798-6735688
传真电话:0798-6806666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2